2010年4月16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诬告陷害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范燕琼有期徒刑二年,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游精佑、吴华英有期徒刑各一年。
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人此次被捕获刑皆源于福州市闽清县的“严小玲”事件。2008年2月11日晚,严晓玲被送到县医院急救室,经抢救无效死亡。严母林秀英赶到医院,看见女儿死后情况,听了一些话,认定25岁的女儿是被轮奸致死。为了替女儿讨回公道,她不断上访、告状,一年多没有任何结果。
长期从事维权活动的积极分子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出于正义和良知,帮助严母林秀英将冤情录制成视频、录像放在网上公布,并撰文揭露当地官员如何恐吓林秀英,引起海内外舆论强烈反响。随即,福州马尾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先后拘捕了文章和视频、录像的作者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及网帖传播者多人。2008年7月31日,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诬告陷害”罪批准逮捕范、吴、游三人,其余陆续释放。
法院给三名维权人士定的罪名是“诬告诽谤”,稍有点逻辑思维的人就知道福州法院的可笑和无知!首先,范燕琼们根本没有任何状告的行为,何来诬告?其次,诽谤就更谈不上,录像和视频完全是林秀英亲身口述案情和上访所受的遭遇,并经过林秀英认可同意后放到网上去的,即便是诽谤也不应是他们,他们三人仅仅是传播者。
由于大陆媒体多半是官方的喉舌,如今网络已成为民众传播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成为民众维权的重要手段之一。福建当局不怕林秀英上访,但是他们怕海内外舆论的声音,范、吴、游们将严晓铃的案情放到网上,自然触怒了福建有关当局,此乃三名维权人士被判刑的真正原因。
关注这桩案子的网民发帖到:此案与其说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等人涉嫌《刑法》的诬告陷害,倒不如说是福建当局执法犯法的报复陷害!
据网友报道,庭审那天,有上千名网友和当地的群众集聚在法院外对他们进行声援,大家在现场呼喊口号“三网友无罪”,“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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