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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制片人顿珠旺青被判六年徒刑

     因制作西藏纪实影片在2008年遭拘捕的顿珠旺青(Dhondup Wangchen又译:当知项欠)于近日被中共当局秘密判处六年徒刑。
 
     据顿珠旺青在瑞士的堂兄嘉央次成所说,中共当局是在没有通知顿珠旺青家人的情况下,于2009年12月28日由所谓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顿珠旺青进行的秘密审判。
 
     嘉阳次成表示,当局在逮捕顿珠旺青时,没有出示所谓拘捕令;他被监禁期间,也是在极为保密下不让家人知道,使他在1年4个多月中处于失踪状态,后家人得知他被关押在西宁市看守所时,他已身患乙肝;如今,当局更没有通知他的家人,同时禁止家人聘请律师为他辩护的情况下,不经司法程序以秘密和简单的形式,对他进行了宣判。
    
     嘉阳次成说据境内可靠消息证实,由于顿珠旺青在狱中常常受到酷刑折磨,目前他的身体状况急剧恶化,他患乙肝也没有得到任何治疗。他的家人曾试图到监狱为他送上治疗乙肝药物,但被当局拒之门外。

     顿珠旺青是在完成紀錄片《不再恐惧》的拍摄后不久于2008年3月26日被拘留迄今。该记录片汇集了108名藏人,对于2008年北京奥运、当前的西藏局势、达赖喇嘛尊者重返西藏的看法与意見。其他几名参与或出現在该记录片中的藏人,也遭受到中共当局严格的调查。
    
     去年7月下旬,顿珠旺青被中共正式指控为「颠覆国家罪」。当局原计划在8月初对他宣判,后又推迟。他的家人聘请北京共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敦勇为他进行辩护,但青海省司法部门与北京司法局施加压力,不允许李敦勇介入这一案件,声称只能由本地律师办理此案。去年9月,顿珠旺青设法从狱中送出了一封信,内容陈述当局对他的审判已经开始。
    
     我们认为中共当局对顿珠旺青的审判是不公正的,也是非法的。他只是行使中共《宪法》所规定的言论自由权,他不应该被判刑,因此呼吁国际社会,特别是人权组织继续给予声援,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顿珠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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