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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作人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2010年2月9日,著名环保人士、维权作家谭作人先生被成都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现年五十六岁的谭作人先生曾任《文化人》主编、绿色江河副秘书长,长期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于1999年9月前往可可西里参加为期二十多天的义务劳动;2001年被成都媒体评为“成都市文明市民”;2008年就彭州石化项目发起“和平保城”行动,并向政府提交了《关于成都彭城石化项目的公民意见建议书》;2009年2月,起草《5.12学生档案》的倡议书,呼吁民间进行汶川大地震遇难学生校舍工程质量的调查。2009年3月28日,成都当局竟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将其拘留。2009年8月1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10年2月9日,成都市中院一审判处谭作人先生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我们知道,谭作人先生是因调查5.12地震学生死难者真相而被治罪的,这是继黄琦案之后的又一个维权冤案。这样的判决不但违背了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及《人权捍卫者宣言》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背离了中国《宪法》保障公民人权的宪法精神。我们对成都市中院这一罔顾法律、践踏人权、违背民心的做法表达强烈的愤慨并予以最严厉的谴责。
 
希望四川当局立即纠正成都市中院的这一违宪违法的判决,立刻无条件释放谭作人先生;必须停止一切对参与四川大地震死难情况的调查活动的公民的打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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