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權組織的估計,中國是世界上每年處死囚犯人數最多的國家。但中國政府一直把死刑人數作為國家機密,因此外界無法獲知中國每年執行死刑的準確數字。中國總共有68項罪名可判處死刑,包括經濟犯罪和非暴力犯罪在內,因此中國的法官們無疑掌握了數千罪犯的生殺大權。此外,中國尚缺乏規範的檢控程序和獨立的司法體系,再加上官員貪腐成風,在這種情況下,新鬼含冤舊鬼哭早已不是新聞了。
1949 年中共執政後的三十年間,中國沒有制定任何明確的法律條文來規約死刑,間歇性的大規模屠殺發生過多次。五十年代初期,屠殺對象主要是那些共產黨認為可能威脅他們政權的階級,包括國民黨軍人、地主以及所謂的資產階級。僅在1950年,就有兩百萬人在“鎮壓反革命”運動中被處死。
整個毛澤東時代,政治運動往往意味著死刑人數的飆升。文革期間,僅在 1971年的一次運動中,遇害者竟多達十萬余。剛奪取政權的毛澤東認為一部分人是根本無法改造的,地方政府經常為了要完成上級規定的指標而大量殺人。雖然毛死後死刑數量略有減少,然而這種政治運動和屠殺模式仍貫穿了整個改革開放時代。1983年為遏制犯罪率上升,鄧小平發動“嚴打”,一年內就有兩萬四千余人被處死刑。
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以前,執行死刑的過程幾乎都是公開的,以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在行刑前,犯人脖子上掛著寫有姓名和罪名的牌子——名字上還被打了巨大的紅叉,然後拉到當地體育場館或公園裏示眾,繼而被拉到另一個戶外場所,在眾目睽睽之下執行槍決。此類公開執行死刑的消息直到2006年還時有見報,但大部分地區已逐漸停止了這種做法。中國政府近年來大力提倡註射死刑,名曰較為“人道“,實則是便於更好地摘取死囚器官用於器官移植。雖然在眾多人權機構的呼籲下,中國已制訂法律,明文規定死刑必須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但政府一直拒絕公開死刑人數。這使這項法律仍不過是一紙空文。目前,中國政府仍未將相關司法程序規範化,並且也沒有任何廢除死刑的意向。
器官摘取
和死刑緊密相關的另一個人權問題就是中國摘取死囚器官的行為。中國每年的器官移植數量僅次於美國。2006年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公開承認,中國用於移植的器官絕大部分都來自死囚犯。雖然中國政府一再聲稱摘取死囚的器官必須事先獲得囚犯本人或其家人的同意,但各界一致認為,隨時遭到暴力威嚇的死囚犯根本無法對器官摘取說不。以中國司法界今日之腐敗程度,及販賣器官所能帶來的巨額利潤,任何由囚犯或其家人簽署的同意書充其量不過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器官摘取在中國的監獄中一直盛行不衰,將中共對犯人們的盤剝從生前延續到身後。
近年來中國政府在全國極力推廣註射死刑,並聲稱這種做法更符合人道主義精神。但包括勞改基金會在內的多個人權組織認為:註射死刑得以推廣,實際上是因為該技術在執行中需要醫生協助,並且能夠確保死囚屍體完整。顯而易見,這兩個因素都使器官摘取變得更方便。勞改基金會曾在某些省內拍攝到註射死刑車隊,它們穿梭往來於各個監獄,唯一的使命就是執行死刑並摘取死囚器官。
中國歷來沒有器官捐獻的傳統,中國人往往崇尚 “全屍”、“入土為安”,因此鮮有人願意在死後捐出器官,中國政府所謂的“(摘取器官)獲得囚犯本人同意”之說荒誕不經。販賣器官的利潤相當可觀,大多數摘取的器官都以高價賣給特權階層或有錢的外國人,而不是亟需接受移植手術的一般民眾。中國政府對來自各國政府、人權組織和醫學界的抗議一直置若罔聞,摘取死囚器官的行徑依然毫無收斂。
屍體展
中國器官移植政策衍生出的一個行業是將死囚屍體販賣給幹屍工廠,進行特殊的塑化處理後,做成展品,在全世界巡回展出。
由美國Premier展覽公司舉辦的、主題分別為“解密人體”和“軀體展”的展覽,展出了幾十具經過特殊處理、造型十分藝術化、擺成各種姿勢的中國幹屍。 Premier 的負責人對這些屍體的來源無法作出清楚的解釋。紐約州司法廳長Andrew Cuomo下令徹查,Premier最終於2008年五月承認,這些幹屍中有一部分是公安部從中國各地的監獄裏收集來的,Premier無法單方面證實它們不是被處死的囚犯。
勞改基金會在經過仔細調查分析後得出結論:Premier用於展出的幹屍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中國死囚犯的屍體。2008年二月ABC播出的特別節目“20/20”中,記者追查到一位參與過這類交易的人,並且得到數張屍體運送到加工廠,在門口拍下的照片,可看到全裸的屍體身上有傷、滿身血汙。
不論這些屍體是否來自死囚犯,可以肯定的是死者家屬並沒有同意將屍體用於這一類展出。在勞改基金會和媒體的密切關註下,美國聯邦及數州政府欲采取措施,禁止這種展覽。美國國會、加利福尼亞州、佛羅裏達州、夏威夷州、明尼蘇達州、紐約州、賓夕法尼亞州以及華盛頓州均已開始嘗試立法,禁止此類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