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中國政府為限制因人口增長過快對社會、經濟造成的負面影響,采取了一系列嚴格控制人口增長的措施,一般統稱為“計劃生育政策”。該政策規定所有合法夫妻必須向政府申請“準生證”,然後方可生育,且絕大多數夫妻最多只可生育一名子女。所有婦女產後必須上環或做其它絕育手術。計劃外懷孕者將強制人流,而計劃外生育的夫妻一方要強制實施絕育手術。
中國政府在推行計劃生育政策中對人權的侵犯已經引起外界的普遍關註:各種強制措施——包括強制墮胎和絕育手術——往往伴隨著威嚇和暴力手段。由於普遍存在的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許多夫妻選擇流產女胎或遺棄甚至扼殺女嬰,導致中國性別比例嚴重失調,拐賣婦女的犯罪活動也日益猖獗。
嚴厲的執行方式
1991,中國政府出臺了新的計劃生育管理條例,將地方官員的政績考核與當地完成計劃生育指標的情況掛鉤。從此,各地開始采用更嚴厲的手段—包括建立舉報人制度、強制大月份流產、強制放環或實施絕育手術、拘捕孕婦及其家人、拆除計超生者居所等,不惜一切代價地防止計劃外懷生育。
超生者即使躲過了當地計生機構的追剿,他們的生活也仍舉步維艱。除了要支付一筆高額罰款外,超生夫妻往往面臨著一系列處罰,如:失業、新生子女無法取得戶口、吊銷營業執照及駕照、開除黨籍、被禁止申請護照及各類貸款等。
性別比例失衡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計劃生育政策加劇了中國國內對女性的歧視及各種針對女性的犯罪行為。由於中國重男輕女的傳統思想,性別選擇墮胎、棄嬰、殺嬰並不罕見,在農村地區這種現象則更為普遍。這使得中國目前性別比例嚴重失衡,截止到2008年,中國農村地區男女人口比為123:100,全國則在120:100,而國際平均水平只有103-107:100。許多社會學家指出,性別比例嚴重失調是導致拐賣婦女犯罪日益猖獗的主要因素。
黑孩子
超生夫妻往往因無力支付高額罰款而無法給新生子女上戶口。這種沒有戶口的 “黑孩子”通常被政府視作隱形人,沒有資格使用教育、醫療保險等絕大多數公共資源,甚至連就業也困難重重。有的婦女如果生第一胎是女嬰,她會選擇把這個孩子“黑 下來,把這個戶口名額留給將來出生的男胎。
缺乏一致性的執行
各地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沒有統一的標準,並且隨著時間的變化也會有所改變。在農村及少數民族聚居地,計劃生育的執行一般較寬松,不過最近中國政府已經下令加強計劃生育政策在這些地區的實施力度。計劃生育政策的最新變化是,在一些城市裏,如果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則可申請生育第二胎。除此之外,在中國大部分地區,當局仍嚴格執行著計劃生育政策。
中國式優生優育
計劃生育政策有兩大使命:減少人口數量,提高人口質量。雖然外界的註意力往往更多地集中於前者,後者制造了更多怵目驚心的慘劇。在所謂的 優生優育”政策下,嚴重精神或身體疾病患者往往被強迫實施絕育手術,以防他們生育有遺傳病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