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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革命委员会,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各革命群众组织:
在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指引下,我区同全国各地一样,形势大好。为了广泛宣传、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坚决落实毛主席的各项无产阶级政策,夺取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特作如下通知:
一、我们当前的中心任务,就是要认真传达、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我区出席“九大”的代表,要在革委会的统一组织下,迅速把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声音和“九大”精神迅速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中去(我区“九大”代表分九个组正向各盟市进行传达)。
贯彻“九大”精神,要强调进一步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认真学习毛主席在大会期间所作的多次极其重要的讲话,认真学习林副主席的政治报告,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学习四十八年来特别是进入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以来党内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经验,进一步批判刘少奇、乌兰夫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肃清其余毒,使全区各族人民在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下“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反对资产阶级的“多中心即无中心论”。这是实现“九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夺取更大胜利的根本保证。
各地都要认真办好以学习“九大”精神为中心内容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形势、任务和政策,深刻领会并坚决贯彻执行“九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迅速掀起斗、批、改群众运动的新高潮。
各地都要用革命统帅生产,促进生产,带动生产,充分发挥各族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成和超额完成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在“九大”精神的鼓舞下,迅速掀起“抓革命,促生产”的新高潮。
贯彻“九大”精神,必须强调在毛泽东思想基础上的团结。不懂得团结就不懂得革命,没有团结就没有革命,不团结就等于取消革命,不团结就只有对敌人有利,不团结就不可能取得更大的胜利。内蒙古地处祖国北部边疆,反修前线,更要强调团结起来,共同对敌。我们要在毛泽东思想基础上,加强军民团结,加强军政团结,加强各族人民的团结,加强各级革委会领导班子的团结,绝不允许制造裂痕,扩大裂痕,制造矛盾,扩大矛盾。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发生矛盾,要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公式加以解决。
二、要坚决贯彻落实毛主席的各项无产阶级政策,这是贯彻落实“九大”精神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我区在清理阶级队伍、牧区划阶级和反对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的斗争中取得了很大成绩,主流是好的。但在清理阶级队伍中,特别是在挖“新内人党”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逼、供、信和扩大化的错误,伤害了一些基本群众,干扰了斗争的大方向,影响了斗、批、改的顺利发展,这些错误的产生主要是由于自治区革委会领导上对敌情估计得过分严重,在反对错误倾向方面,没有注意一种主要倾向掩盖着另一种倾向,只顾反右,没注意防“左”,产生了形“左”实右的错误倾向和宁“左”勿右的错误思想。我们一定要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批评,认真地、深刻地检查错误,并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地、坚决地纠正错误,落实政策。
落实政策,是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孤立和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各级革委会、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在狠抓政策落实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差距很大,仍有不少阻力。落实政策,充满着两个阶级、两条路线和两种世界观的斗争,这就要坚决同一小撮破坏毛主席无产阶级政策的阶级敌人作斗争,同我们队伍内部某些同志宁“左”勿右的错误思想和形“左”实右等错误倾向作斗争,同资产阶级派性作斗争,同自己头脑中的“私”字和“怕”字作斗争。落实政策,关键在于领导,在于思想落实。各级领导必须带领广大革命群众认真学习毛主席的各项无产阶级政策,学习“六厂一校”的先进经验,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排除干扰,克服阻力,以最大的决心,最快的速度,积极主动地宣传政策,落实政策。要认真做好平反工作并解决好由于逼、供、信和扩大化而产生的其他问题。在平反工作中,要警惕阶级敌人乘机翻案,坚决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漏掉一个坏人,防止“一风吹”。(平反问题详见附件)。
落实政策,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积极做好解放干部工作,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凡是应该解放的干部都要尽快解放,正确对待知识分子,正确对待“可以教育好的子女”,要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群众和干部。要“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对敌人也要区别对待,执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和“给出路”的政策。在清理阶级队伍中,查出的坏人或可疑分子,除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放毒等现行反革命分子,应依法处理外,都应当执行“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政策。
为了落实毛主席的各项无产阶级政策,各级革委会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一定要深入基层,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放手发动群众,一个工厂一个工厂,一个学校一个学校,一个公社一个公社,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认真做好政策落实和定案工作。
三、各级革委会和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都要正确对待群众,都要以毛泽东思想为指针,象八三四一部队那样,在对待群众组织和群众问题上,做到“三条原则,九个一样”,坚决反对亲一派疏一派、支一派压一派的错误做法。“三条原则”就是:凡是拥护毛主席的,就坚决支持;凡是不符合毛泽东思想的,就同他一起学习毛主席著作,帮助他认识和改正错误;凡是反对毛主席的,就同广大革命群众一起,坚决把他揪出来,斗倒,斗臭。“九个一样”就是:对军管会热情和冷淡的都一样去谈心;对顺耳和逆耳的话都一样去听;对两派组织的群众都一样去依靠;对两派组织的积极分子都一样信任、使用;对两派组织反映的情况都一样重视;对两派组织的优点都一样去表扬;对两派组织的缺点都一样去帮助;对两派组织的家属都一样去走访;对混进两派组织的坏人都一样去清理。总之,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群众中出现分歧,有不同观点,一定要以毛泽东思想为准则,积极而又耐心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大家都能顾全大局,正确对待,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研究协商的办法,深入细致地、踏踏实实地、合理地加以解决,进一步促进、巩固和发展革命的大联合和革命的三结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对敌。要维护红色政权的权威。“要文斗,不要武斗”,坚决反对打、砸、抢,不要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
“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根据毛主席的这一伟大号召,进驻上层建筑各个领域,领导斗、批、改群众运动的工宣队、军宣队,担负着胜利完成“九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的重大历史使命。全区各地的工宣队、军宣队必须带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贯彻“九大”精神,努力做落实政策的模范。
四、各级革委会、工宣队、军宣队,都要教育和带领干部和群众就地闹革命,扎扎实实地落实党的政策,搞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斗、批、改,认真就地解决问题,不要把矛盾上交,要耐心说服群众不要到外单位、外地串连。工人、贫下中农、贫下中牧、青年学生和机关干部,都要坚决响应毛主席关于“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和“备战,备荒、为人民”的伟大号召,坚守岗位,加强战备,狠抓革命,猛促生产,夺取革命和生产的新胜利。
伟大领袖毛主席最近发出伟大号召:“我们希望这一次代表大会,能够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大会以后,在全国取得更大的胜利。”我们一定要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紧跟毛主席伟大战略部署,集中精力学习、贯彻“九大”精神,认真总结经验,坚决落实政策,“认真搞好、斗、批、改”,夺取无产阶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更大胜利。
(本通知下达后请各地广泛宣传,认真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一九六九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关于被误打成“新内人党”分子平反及其有关问题的几点意见(草案)
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斗、批、改阶段,要认真注意政策”和“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教导,对于在挖“新内人党”过程中被搞错了的好人,应彻底予以平反。对平反工作中有关的一些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供各地区、各单位参照执行:
1、在挖“新内人党”过程中,凡查无确凿证据,而被当作“新内人党”分子搞了的工人、贫下中农、贫下中牧、青年学生和一般干部,一律予以彻底平反,并向他们陪礼道歉。虽有“新内人党”嫌疑,但没有当作“新内人党”分子揪斗,查无确凿证据者,一律宣布解除怀疑。
2、有“新内人党”骨干分子重大嫌疑者,要继续审查待查清后再处理。
3、老“内人党”分子(指一九四七年“五一”大会前的内人党分子),在挖“新内人党”过程中,群众对其进行审查是应该的,经查实与“新内人党”没有组织联系,没有进行“新内人党”的活动,可按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关于“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处理意见》处理。
4、凡属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和其它反革命分子,经查实不是“新内人党”分子,就按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和其它反革命分子处理,不在平反之列。
5、充分发动群众,采取群众讨论和领导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实事求是地确定平反对象。
6、给被平反者平反时,应在原来搞的范围内,召开平反会议,当众平反,并可将平反情况通知其受牵累的家属亲友所在单位。
7、被平反者自己写的材料,全部退还本人;揭发材料、外调材料和专案组整理的材料,在被平反者参加下,当众销毁。
8、对被平反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消除隔阂,加强团结,和过去一样地信任和使用他们,共同搞好斗,批、改。
9、各级革委会或领导班子成员,凡没有其他严重政治问题,只因错搞成“新内人党”而被停止或撤销工作者,平反后,应恢复其原来工作。
10、在挖“新内人党”过程中,对故意践踏党的政策,私设公堂,实行阶级报复,打死打伤人的阶级敌人,查有实据者,依法严肃处理,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但要防止乱揪乱斗,对必须惩处者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11、凡有确凿证据证明是“新内人党”分子而畏罪自杀者,应教育其家属在政治上与其划清界线,同时,按照党的“给出路”和对待“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的政策,做好善后工作。
12、凡被误打成“新内人党”分子,因逼供而被迫自杀者,应予以平反。对其家属要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13、在挖“新内人党”过程中,因刑讯逼供致死的好人,必须坚决平反。对其家属应予以抚恤,解决其生活出路问题。
14、在挖“新内人党”过程中,因刑讯逼供致伤的好人,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予以治疗。如已造成残废失去劳动和工作能力者,应分别情况妥善解决其生活问题。
15、在挖“新内人党”过程中,自杀和被打死者,在问题性质没有确定之前,工资照发;无工资收入的贫下中农、贫下中牧,由所在社队公益金中给予适当补助。待落实定案后,再按规定分别处理。
16、对于被误打成“新内人党”变种组织成员,如“统一党”及其它反动组织成员的平反问题,适用上述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一九六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