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tions of the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Revolutionary Committee on the handling of the case of the "New Inner Mongolia People's Revolutionary Party" (draft)

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关于对待“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若干规定(草案)

Releases Date: 

Feb, 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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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 Proletarian Cultural Revolution, commonly known as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was a social-political movement that took place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rom 1966 until 1976. Set into motion by Mao Zedong, then Chairma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ts stated goal was to preserve...

“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以下简称“新内人党”)是一个进行民族分裂、背叛祖国的反革命集团。“新内人党”是在1946年春由哈丰阿、博彦满都、特木尔巴根等一小撮民族反动派为首,笼络了一些民族上层分子和蒙族中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组织起来的。内蒙党内最大的走资派,反革命修正主义、民族分裂分子乌兰夫,利用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机会和他窃取的权力,大耍反革命两面手法,极力网罗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把“内人党”的头目哈丰阿等人陆续拉入共产党内。从此,他自己成为“新内人党”的总头目,“新内人党”则成为乌兰夫反党叛国的工具,成为一个暗藏在革命阵营的反革命集团,一个地下的独立王国。它的首要分子都是地、富、王公、贵族、蒙奸、反动军官,其中绝大部分又是特务、叛徒。1947年4月20日,我党中央明令在内蒙古不组织“内人党”、“新内人党”暂时有计划地转入地下。1960年后,“新内人党”进入了组织大发展时期。当时,帝、修、反联合反华,西藏、新疆民族反动派搞叛乱,蒋介石叫嚣“反攻大陆”。印度反动派武装入侵,加上我国三年自然灾害,他们便认为“中国共产党已经进入一个严重的危机。”于是大搞反革命活动,并极力扩大组织。经过这个时期的大发展,在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一些农村、牧区建立起“新内人党”的组织。

“新内人党”是一个有组织、有纲领的反革命集团。它的纲领就是“新内人党”党章所规定的“为实现内蒙古的统一和民族统一与独立,第一步统一内蒙古,继而逢相当的时机在合理的条件下实现我们全蒙古民族的独立统一。”其步骤是,先自治后自决,先独立后统一。就是在我党中央明令在内蒙古不组织“内人党”的这一天,“新内人党”总头目乌兰夫在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执委会上公开宣称:“我们最后的目标是内蒙人民共和国。”“目前的策略是不公开的,将来我们广播到全世界,争取进步人士,如今天独立,国际上不承认,但是我们将来争取国际上的同意。”这是“新内人党”二十多年来进行民族分裂,背叛祖国的反革命活动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

二十多年来,“新内人党”疯狂地进行了民族分裂和背叛祖国的罪恶活动。他们利用已经窃取的权力大肆宣扬反动的地方民族主义,公开叫嚷成吉思汗的子孙团结起来,大量散发“三五宣言”,提倡民族自决,煽动地方民族主义情绪,大反所谓大汉族主义,制造民族分裂。他们打着民族特点的幌子,叫嚷要“踏出自己的路”,拼命推行“三不两利”,“稳、宽、长”等反动的资产阶级的路线和政策,极力宣扬反动的“三基论”,他们还大搞所谓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实行机关民族化、干部民族化、搞民族军队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他们为了分裂祖国、实现内外蒙合并、复辟资本主义,做政治思想和组织准备。

“新内人党”还是一个庞大的苏、蒙修的间谍特务组织,长期以来,他们组织特务机构,采取特务手段,通过各种渠道,盗窃我国、我区大量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要情报,大搞里通外国的活动。

乌兰夫等“新内人党”的首要分子,为了实现分裂祖国、复辟资本主义的罪恶目的,利用合法身法,大搞官廷政变,组织地下黑书记处,代常委、五大委。并在呼市等地区搞反革命夺权。大搞反汉排外。把“新内人党”的骨干安插在要害部门掌权,阴谋实现篡党、篡政、篡军的罪恶目的。

总之,“新内人党”反动透顶,罪恶累累。是我们伟大祖国北部边疆的一大隐患,我们必须更加充分,更加深入地发动群众,把这个反革命集团从组织上彻底摧毁,从政治上彻底批臭,从思想上彻底肃清它的流毒。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新内人党”有首要分子,有骨干分子,同时也蒙蔽了一部分群众,使他们失足加入“新内人党”。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区别对待,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对反革命分子和犯错误的人必须注意政策,打击面要小,教育面要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对犯错误的好人要做教育工作,在他们有觉悟的时候,及时解放他们”的指示,贯彻执行“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的策略,打击首要,争取胁从,挽救失足。就是对首要分子也要分化瓦解,做政治思想工作,争取起义。不能把他们看做铁板一块。在具体的政策上要执行以下几条:

1、坚决打击证据确凿的首要分子(上层领导机构成员)和支部书记以上有重大罪恶的分子。对这些分子也要区别对待,实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对坦白交待好的,有主动表现的应从宽处理,贯彻执行“给出路”的政策。

2、一般党徒要通过办学习班,讲清问题。只要他们彻底交待就不以反革命分子论处,对于虽系一般党徒,但有重大罪恶,民愤很大的而态度恶劣的分子则应严惩。

3、对工人、贫下中农、贫下中牧、农村、牧区的大、小队干部、青年学生、干部家属和职工家属中受蒙蔽参加了“新内人党”的人,坚持正面教育,开展对“新内人党”反党叛国罪恶的革命大批判,启发教育他们的政治觉悟,只要他们从组织上、思想上与“新内人党”划清界限,就不再追究。

4、各级革命委员会的成员中,如发现有混进来的“新内人党”分子,应上报材料经领导机关批准,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5、对“新内人党”分子的子女应坚决按中共中央、中央文革1968年12月26日的通知的精神执行。对“新内人党”分子的家属也不应歧视。

6、挖“新内人党”的活动,主要在公社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农村牧区也要把“新内人党”挖出来,但主要应采取正面教育,办学习班的方法进行。

7、凡是由“新内人党”骨干分子操纵的,它的纲领与“新内人党”基本一致的组织,如“统一党”、“兴蒙党”等均为“新内人党”的变种组织,一律按“新内人党”对待。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清理阶级队伍,一是要抓紧,二是要注意政策。”毛主席最近又指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斗、批、改阶段,一定要注意政策。”是否认真执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政策,是对伟大领袖毛主席、毛泽东思想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忠不忠的大问题。在前一段我区运动的大好形势下,也曾出现过一些问题。有些同志缺乏以对敌斗争经验,有急躁情绪,掌握政策不够稳,只要讲清道理,帮助他们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就会很快改正。也有过去犯过右倾错误的人,抱着抵触情绪,搞形左实右,只要严肃地批评、教育他们,也是能够克服的。要特别警惕的是一小撮阶级敌人挑拨民族关系,混淆阶级阵线,实行阶级报复,甚至杀人灭口,妄图破坏对敌斗争,对他们必须坚决打击,刹住妖风。一切革命同志都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积极维护党的政策,严禁武斗,严禁逼、供、信。向违反政策的各种不良现象做坚决的斗争,把伟大的斗、批、改运动进行到底。

关于对待“新内人党”的问题,过去自治区所做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有不符之处,按本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