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判决书的判决 (作者:啄木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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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在今天高速发展、日新月异的中国,那片土地上每天都发生着一些令人震惊和不解的事,它们冲击着人们的感受,试探着人们的心理底线。   

上周,维权人士黄琦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一审被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判刑三年。此讯一出,人们无不感到震惊。

大家知道黄琦的被判,与他在2008“5. 12大地震后,极积参与当地的救灾活动,多次进出灾区为地震中死亡学生的家长提供帮助,并在网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有关。按理说,黄琦的这些行为是道义和良知的体现,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但现实并非人们想像的那样,他的行为非但得不到有关当局的褒扬,反而被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论处!真让人奇怪莫名。 

黄琦乃一平头百姓,既无官职又无权力,能持有什么国家机密呢? 只不过写了几篇文章反映灾区的豆腐渣工程而已。莫非那些倒塌的校舍、楼房属于国家机密?看来这个国家的机密还真不少啊!大家得留点儿神,没准一不小心哪天这顶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的帽子就扣到头上来了 

此外,还有一令人不解与奇怪的事:成都武侯区法院在对黄琦宣判后竟然不给判决书! 
我等虽不是法律专家,但也稍懂点儿常识,知道法院判决一个案子,应当给案件当事人或其律师和亲属一份判决书。中国的《刑讼法解释》里也规定法院有义务在宣判后应立即将判决书送达案件当事人、法定代理、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亲属。而此次武侯区法院不按规矩行事,拒绝给黄琦判决书,不知是何缘故,难道是心虚理亏不成?抑或是里面又包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给人判罪却不给人判决书,古今未有!莫非这又是中国的一个特色!